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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产开发

发布时间:2008-8-12 作者: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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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鼓励在市区重点建设区域发展11层以上的高层建筑,凡开发高层建筑面积占总开发量60%以上的,成交土地出让金地方留成部分的50%奖励给投资者;占95%以上的,成交土地出让金地方留成部分的80%奖励给投资者。同时,免收市权范围内的各项建设规费。

 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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